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首 页   |   公司简介   |   新闻动态   |   产品展示   |   生产设备   |   荣誉资质   |   在线留言   |   联系我们
联系我们
 
徐州尚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
联系人:周经理
手机:15952114569
传真:0516-83899846
QQ:549356198
邮箱:549356198@qq.com
网址:shanghongglass.com
地址:徐州马坡工业开发区
 
行业动态
玻璃精油瓶,香薰精油瓶使用十一点注意事项
发布时间: 2015/6/5   此信息已被浏览 2495 次

玻璃精油瓶,香薰精油瓶使用十一点注意事项

1、开启玻璃精油瓶,香薰精油瓶时,请手握瓶身上方,避免握住瓶身中间,以免因压挤而溢出精油.开瓶时将瓶盖下压后左旋打开。
2、使用玻璃精油瓶,香薰精油瓶时,请务必放置在平稳桌面;请勿置于床上、椅子上、窗帘旁等易燃或倾斜不平处。
3、添加香薰精油,请远离火源.注入精油后,将开启的玻璃精油瓶,香薰精油瓶盖好收妥,请拭净香薰精油瓶身及桌面,擦干溢出的精油,方可点火使用。
4、蕊头务必平稳嵌置,不可倾斜,不要让棉芯外露以免发生危险。
5、点燃玻璃精油瓶,香薰精油瓶时,请与孩童保持安全距离,避免因孩童嬉戏或好奇而造成危险.蕊头燃烧时,请务必在旁待火熄灭。
6、刚吹熄的蕊头,请勿立即碰触,务请立即将镂空盖盖上,以免烫伤。
7、玻璃精油瓶,香薰精油为易燃品,请勿让未成年之孩童、年老、行动不便或无行为能力者使用。置于阴凉处,避免接触火源、电源、高温或受到阳光直射。如不慎误食香薰精油或喷洒至眼睛,请以大量清水冲洗,并立即就医。
8、请避免于无空调设备或通风不良的密闭空间中长时间使用。
9、吹熄玻璃精油瓶,香薰精油瓶后,如需复用,请静侯约10-20分种,待温度降低后才可以再度使用。
10、在瓶中已无香薰精油的情况下,请勿点燃玻璃精油瓶,香薰精油瓶。要及时添加精油,避免玻璃精油瓶,香薰精油瓶干烧。

11、当玻璃精油瓶,香薰精油瓶处于未使用状态时,请盖上密封盖,以免瓶中的香薰精油挥发



信息来源:  精油瓶   红酒瓶  http://www.0516py.com


新闻列表】 【打印此页】 【关闭】 【到达顶部


首 页   |   公司简介   |   新闻动态   |   产品展示   |   生产设备   |   荣誉资质   |   在线留言   |   联系我们
徐州尚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© 2015 版权所有
联系人:周经理 手机:15952114569 电话: 0516-85069905 传真: 0516-83899846
地址:徐州马坡工业开发区 邮箱:549356198@qq.com 网址:http://www.shanghongglass.com 网站建设:得力网络